公司欠薪三个月以上是无故拖欠薪资吗
公司欠薪三个月以上,在通常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故拖欠薪资。
1.无故拖欠薪资,即指单位在没正当理由的状况下,在薪资支付的期限内未按时支付给劳动者应得的薪资。
2.也存在一些特殊状况,即便欠薪时间超越三个月,也不是无故拖欠薪资。比如:
(1)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原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没办法按时支付薪资;
(2)或者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影响,经本单位工会赞同后暂时拖欠薪资。
对于这种特殊状况的延期支付,其最长限制一般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当地状况确定。除上述特殊状况外,其他状况下拖欠薪资均被视为无故拖欠。
2、职员主动离职是不是得补偿
职员因公司拖欠薪资而主动离职,是有权获得经济补偿的。
1.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未准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的具体数额,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的规范计算。
3.若劳动者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
怎么样维权解决欠薪问题
当公司拖欠薪资三个月以上时,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手段进行维权:
1.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需要单位支付拖欠的薪资。在协商过程中,劳动者可以明确表达我们的诉求,并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问题。
2.假如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投诉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时支付拖欠的薪资。
3.假如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还会责令其按应对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规范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4.劳动者还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我们的权益。假如对仲裁结果不认可,劳动者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渠道,劳动者可以寻求愈加公正和有效的解决方法。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劳动者应当保留好有关证据,如劳动合同、薪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可以证明我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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